公司簡介
 

工會是什麼?

 

工會係由勞工所組成的組織,目的在維護勞工的勞動權益。更簡單地說,工會是勞工在職場生涯中的保險,「不保一萬、只保萬一」。隨著職場終身雇用制的瓦解、彈性化程度的提高,勞工面臨的職場不安全更為加劇,工會所提供的保障愈顯重要。
透過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的行使,勞工才能確保權益並提升勞動條件。參加工會即是團結權最基礎的實踐,加入工會成為會員後,更是要積極關心自身勞動權益以及整體職場勞動條件是否有不利變動,向工會提出以踐行協商權及爭議權。目前,台灣有愈來愈多的案例發生,顯示沒有工會的銀行員,其勞動條件低於有工會的銀行員,尤其面臨金控、合併的銀行更是如此。
目前工會的入會費、經常會費係依法採級距制收取,基層行員每月最多僅需繳納150元,您每天的負擔不超過5元,卻可以協助您因應職場諸多不確定的風險,還有能獲得福利及慰問服務與團體保險,您說這不是很划算嗎?

工會的歷史與組成

 
本會於87年6月2日成立,原名稱為彰化銀行產業工會,於100年5月配合法令更名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簡稱「彰銀工會」,目前為第8屆,由黃國棟先生為理事長。本會組成架構是由會員選出會員代表,再由會員代表選出理事21名、監事7名,每屆任期4年。理事互選產生7名常務理事,再互選產生副理事長2名、理事長1名。會員代表大會1年舉辦1次,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理事會是會務運作的重心,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事項、擬訂工作計畫等。監事互選產生監事會召集人(現為吳昌榮先生),監察本會各項會務之運作。

未來,工會要做什麼…

 

現行工會法規定入會費和經常會費各不得低於會員1日工資及每月工資的千分之5,惟工會並未一次調足,而是採分級方式收取,以減輕會員的負擔。而在經費收入充裕後,未來工會不僅有更多的功能要發揮,同時也將承擔更多的責任,包含積極與資方協商團體協約新約以提升會員勞動條件等權益、促進女性會員的參與率並提高女性幹部之比例、擴大辦理會員福利事項、舉辦勞教強化勞動者意識、捍衛彰銀永續自主經營、區隔會員與非會員的權益保障等,以及最重要的,持續堅持工會的內部民主與獨立自主。

從全球化發展的局勢來看,個別勞工較以往更不可能和行方議價或協商,更加需要透過集體力量的展現,才能讓勞資對等,為勞工爭取一個有尊嚴、有保障的勞動環境,亦即由工會扮演一個彙集民意、反映心聲的角色。相信有您的加入,能為工會更添一份力量!

工會組織

工會做了什麼?

本會自成立以來,在諸多勞動條件及議題上,不斷與行方溝通、協調或爭取,歷年來持續對行員入行、升遷、調動、考績、人才儲備、教育訓練、獎金、福利等各項制度,提出多項建議及改進方案,以督促行方改善。此外,尚有多項重大成果如下:

 

  1. 本會成立後,爭取與行方定期召開勞資會議,另改組職工福利委員會,由工會代表出任三分之二委員,並爭取本行在87年間辦理現金增資時,增撥職工福利金,獲1億8千萬元之挹注。
  2. 爭取公營時代自提儲金歸還員工,本行退還自提儲金本息達27億元,並爭取義務役年資併入民營化結算年資,本行補發金額約3.7億元。
  3. 爭取本行員工特別休假日數自88年起恢復民營化前日數。
  4. 爭取加班費計算方式自88.10.20起改以分計算,每月累計一次,原為每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費起算時間自90.5.1起,自17時30分調整為17時。並於104.8.13勞資會議通過「加班費應如實核發」之政策及稽核處對於辦理「員工逾時工作情形」之查核,應踐行與其他缺失案件相同之查察程序,並應於勞資會議提出報告。
  5.  促使中南部行員轉調北部服務辦法停止實施。
  6.  爭取司機、工員晉升職員各項規定之改善。
  7.  爭取午餐津貼每人每月1千8百元,於89年開始實施。104年4月更提高為2千4百元。
  8.  購買本行股票,以催生勞工董事、參與公司經營管理。
  9.  爭取員工貸款優惠利率調降,工員優惠存款額度從28萬提高為48萬元。
  10.  94.5.2日召開會員大會進行罷工投票,迫使行方暫緩實施新獎酬制度,並願意與本會協商制度內容。
  11.  95年至今,除了金融海嘯影響,每年皆爭取到年度調薪;99年並爭取獎金突破4.6個月上限至5.4個月。
  12.  會員福利及慰問辦法於97年12月施行生效,會員(友)結婚(包含子女)、生產、安胎、退休(職)、疾病住院、死亡或發生急難,均能獲得賀禮或慰問。
  13.  為慶祝工會成立,自101年起在經費允許下,每年發放500至2,500元不等之工會慶生禮金予會員(友)。
  14.  103年9月起辦理會員(友)團體意外保險,保費由工會全額負擔,提供會員、友更多一層保障。
  15.  105年促使人資處發函,各級主管對表現不佳的員工應提出改善方案及相關訓練,不得直接給予不適任考核。
  16.  多次動員幹部、會員至彰銀董事會及股東會等關鍵場合,發揮工會團結力量成功阻擋台新金合併的野心;96.9.8動員會員及家屬逾4千人參加遊行表達「嗆金改、反亂併」訴求;102年針對台新金欲重啟合併,以陳情、記者會、申請爭議調解及裁決、辦理彰銀慶生活動等行動支持財政部堅決反對之立場;近兩屆彰銀董事改選皆徵求委託書協助財政部取回及維持經營權,106年並動員會員於股東會中表達「反台新、顧彰銀」之訴求。
  17.  107.5.14與行方續約團體協約,大幅增強會員權益的保障。109年7月增補條文更納入「禁搭便車」條款。
  18.  工會長期倡議後,行方終於在108年11月開辦資方亦參與提撥之員工持股信託。
  19.  經工會爭取提高生育津貼補助,自109年起員工或配偶生產第一胎3萬,第二胎6萬,第三胎以上10萬元。
  20.  109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爭取行方發放每名員工20片醫療級口罩。
  21.  109年成功爭取修改達頂人員獎金辦法,考績4分以上皆可獲得100%調薪應調幅之金額。
    110年3月,第8屆理事會起
  22.  要求行方簡化或整合各項報表,迄今已合併或刪除百餘項以減輕作業負擔,並仍持續進行中。
  23. 透過內、外部各式管道積極爭取,在銀行獲利不佳的情形下,110年4月發放之109年度績效獎金仍維持過往水準,全年獎金平均為4.57個月薪額。
  24. 向行政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陳情爭取銀行員優先施打新冠肺炎疫苗。
  25. 110年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期間,促成行方實施「提供給薪之疫苗接種假、防疫照顧假」,以及「因公隔離期間防疫旅館費用補助」、「因公確診發給慰問金」、「針對助勤確診單位之同仁予以敘獎」外,並對全行員工每人「編列防疫物資預算1千元」、「全員投保防疫險」;並於圓環大樓設置體溫監測器取代人工測量。
  26. 因行方延誤業績敘獎作業,影響會員110年度升等權益,經爭取後,總經理針對資績分數符合資格者,以增額錄取方式補救。
  27. 成功爭取全員發放飯店住宿券每人3,500元。
  28. 促成人資管理系統升級時增加功能,加班補休及特別休假未休完之工資改由系統自動結算取代人工扣帳。
  29. 經反映,110年度首次針對員工年度績效考核遇有9至12月變更任職單位者,依其前、後單位在職月數比例加權計算。
  30. 爭取111年度4%以上調薪有成,大部分職等本薪上、下限亦有提高!
  31. 專案發放111年度新冠肺炎確診會員(友)慰問金。